《关于建立水资源论证从业单位联系人制度的通知》鲁水技协[2019]8号

发布日期:2019-08-16 14:45:10 浏览次数:

各会员单位:

为更好地向加入本协会的各水资源论证从业单位提供服务,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建立水资源论证从业单位联系人制度,即为每家从业单位确定1名协会理事作为联系人,以便持续加强双向沟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系人安排

协会结合2019年水资源论证单位从业水平评价理事推荐情况,并综合考虑从业单位的专业领域、区域驻地等因素,提出了联系人安排,详见附表1。

二、理事联系工作要求

担任联系人的理事,应遵照协会《章程》,积极为联系单位提供支持。原则上,联系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走访活动,与各联系单位从业人员开展深入交流,了解其从业需要、技术困难,每年12月份将总结材料报协会秘书处统一汇总,提交理事会审议。

三、从业单位联系工作要求

纳入联系范围的水资源论证从业单位,应主动与联系人加强沟通,就单位业务发展、资质使用、技术难点等情况及时反映。原则上,从业单位每年应向联系人提交1次交流材料。在联系过程中,遇上非技术性问题,也可与秘书处反映以便及时协调解决。

四、跟踪管理

建立联系人制度是加强协会资质管理的重要措施,秘书处将开展相应跟踪管理,实施情况作为理事履职和从业单位资质自律管理的重要评定依据。各理事和从业单位在双向沟通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秘书处反馈。

联系人:张可嘉

联系电话:13688632810

电子邮箱:sdslzgjsxh_3505@163.com

 

附表:水资源论证从业单位联系人安排表

 

                                                    山东省水利职工技术协会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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