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水资源论证单位从业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鲁水技协[2019]3号

发布日期:2019-06-12 09:06:25 浏览次数:

 

各会员单位:

根据《山东省水利职工技术协会水资源论证单位从业水平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及广大会员单位的要求,本协会决定开展2019年度水资源论证单位从业水平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单位和条件

1、从事水资源论证工作且参加成为山东省水利职工技术协会会员的独立法人单位;

2、评价条件:参照《评价办法》相关规定。

二、材料要求

1、申请评价的单位(含新申请及已取得水平评价证书的单位),应报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单位从业水平评价申请表》(见附件一)纸制材料一式五份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单位从业水平评价申请证明材料》(材料目录见附件二)纸制材料一份;

2、已取得水平评价证书,但单位名称或法人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将变更后的材料按延续评价等级一并报送。

3、各单位《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单位从业水平评价申请表》的电子版报送至协会秘书处邮箱sdslzgjsxh_3505@163.com;

4、申请单位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表格,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并列出详细目录,申请单位应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进度安排

本次评价工作分四个阶段完成。

1、材料准备

自本通知下发至2019年5月4日,各相关单位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如遇相关疑问可咨询协会秘书处。

2、材料上报

2019年5月5日至31日,各相关单位派员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协会秘书处,并由具体工作人员完成形式审查。

3、材料审查与水平评价

2019年6月份,协会根据《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技术审查,协会常务理事会将依据专家审查情况进行评价,综合确定从业水平等级,评价结果适时公示。

4、证书发放

待从业水平等级公示完成且无异议后,适时发放水资源论证从业水平评价等级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两年,其中已取得水平评价证书的单位在领取新证书时须上交原有证书。

四、注意事项

1、依据协会修订的《评价办法》,水平评价每两年举办一次,即2020年不再举办,请有关单位做好申请安排;

2、本次评价要求已取得水平评价证书的所有单位一并参加;

3、本次评价申请中,提供的本协会理事或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推荐意见,将作为重要评价参考依据;

4、申请水平等级评价和换证的单位应及时交纳会费,其中已取得评价证书的单位应交纳完成2018年度(常务理事单位5000元、理事单位3000元、一般会员单位1000元)、2019年度(每单位2000元)会费,新申请单位应交纳完成2019年度(每单位2000元)会费,未交纳的可在上报申请材料时一并交纳;

5、证明材料中应提供近2年申请人独立完成且能代表其工作水平的水资源论证或相关业务成果1项,要求申请报告完整且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可嘉

电话: 13688632810

QQ群: 鲁水技协水资源论证(群号: 323318697)

鲁水技协水资源论证2 (群号: 535210459)

秘书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25号3505室

邮编: 250013

附件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单位水平评价申请表

附件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单位水平评价申请证明材料目录

 

 

 

 

山东省水利职工技术协会

                                2019年4月1日

《水资源论证单位从业水平评价办法》的通知3号文.zip